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大热天,村民赶了15分钟来听课,原来——
“律师村支书”的普法讲堂开课了
第一课讲的是出嫁女儿的承包田要不要收回
本报记者 陈锦

  今年3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安吉县良朋镇晓云村村民吴清泉被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本报6月30日曾作报道)。7月8日晚上,“律师村支书”吴清泉的村民普法讲堂开课了。
  晚上7点20分,离普法讲堂开讲还有20分钟,村民彭六顺家的厅堂已经挤了20多名村民。满脸是汗的村民樊志祥告诉记者,听说今天晚上吴支书讲法律课,他提前半个小时吃了晚饭,步行了15分钟才赶到这里。
  7点40分,普法讲堂正式开讲。“现在,村里很多人家的女儿都要出嫁了,如果女儿嫁到其他村子,她在村里的承包土地是不是要收回?”在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前,吴清泉笑着给在场的村民们提了一个问题。
  “不能收回去,应该由父母继续耕种。”紧挨着吴清泉的村民章双根第一个站起来,大声回答。“当然要收回去。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认为应该由村里收回去,再分配给别人。”有一位村民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两种回答似乎都有理,坐在下面的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吴清泉解释说,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女方嫁到男方后,男方家里没有新分配到土地的,那么发包方不能收回女方原所在村的承包地……
  “哦……”听着吴清泉的讲解,在场的许多村民明白过来了。“明年,我女儿就要出嫁了,这几天,我和老伴一直担心女儿的土地承包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位姓樊的村民告诉记者,现在,他心里有底了,回家就告诉老伴。
  这么热的天气,厅堂里只有一台吊扇,加上讨论激烈,一个多小时的普法课听下来,很多村民满头大汗。
  吴清泉告诉记者,普法讲堂会一直办下去,要让法律知识在村民们心里生根、发芽。